旅游房地产的开发对象为旅游物业。一般而言,旅游物业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发展商利用旅游开发区、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的优越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开发的具有投资回报和多种功能的住宅项目。如:景区住宅、海景住宅、风景名胜度假村(风格别墅)、民俗度假村等。
二是时权酒店,将酒店的每个单位分为一定的时间份(如:一年51周),出售每一个时间份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消费者拥有一定年限内在该酒店每年一定时间(或一周)的居住权。
三是产权酒店,指将酒店的每一个单位分别出售给投资人,同时投资人委托酒店管理公司或分时度假网络管理,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一般情况下,投资人均拥有该酒店每年一定时间段的免费居住权。
四是养老型酒店,指投资人(往往是最终消费者)在退休前购买退休养老度假村的某一个单位,委托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直至退休后自用。委托管理期间,将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一般情况下该度假村在产权人去世后由管理公司回购,再出售,收益归其家人所有。
五是高尔夫、登山、滑雪运动度假村:指在高尔夫球场、登山、滑雪等运动地附近开发的度假别墅项目。
六是旅游(休闲)培训基地、国际休闲度假中心,指具有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运动健身、会议、培训等多功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七是时值度假型酒店,指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量的“分数”,这些“分数”就成为他们选购产品的货币。他们可以使用这些“分数”在不同时间、地点、档次的度假村灵活选择其分数所能负担的住宿设施,消费者不拥有使用权或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