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年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市旅游管理工作实际,日前,成都市旅游执法大队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有关事宜,下发了相关通知。
增强责任意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将其作为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旅游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创佳”以来,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但是,旅游市场中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旅游导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文明、不规范的服务和经营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随之而来的旅游投诉不断增加,这对我市投诉受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全市旅游执法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手段,提高工作质效,大力推动我市旅游行业规范化服务。
规范旅游投诉受理
按照我市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重心下移、突出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旅游投诉受理的监督和指导。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投诉受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旅游投诉。
对已经成立旅游执法队的区(市)县旅游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而尚未成立旅游执法队的区(市)县旅游局,则要尽快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档案管理,确保旅游投诉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外,各区(市)县旅游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投诉办法,严格旅游投诉受理程序等,并按照投诉受理有效时限,及时、公正地处理投诉,对不属于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要按程序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游客的投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健全廉政建设机制
同时,市旅游执法部门还要求各区(市)县旅游局要进一步健全廉政建设机制。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追究违法执法责任,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索贿等违法行为,确保我市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据了解,为确保旅游投诉工作的高效有序,市旅游局年内将适时开展就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的专项抽查,对各区(市)县旅游局投诉受理人资质、受理程序、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目标考核。
各区(市)县旅游局要将确定的投诉受理工作责任人、联系方式上报市旅游局执法大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