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古树名木顾问、原建设部城建研究院专家李玉和回忆,2002年6月,文物、园林、林业专家会聚一堂,商讨怎样处理古建上滋生的古树问题。
“当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李玉和说,“林业专家认为按照有关法规,不能砍伐古树;而古建专家则认为,古树对古建安全造成了威胁,不去除古树,古建隐患就一直存在。”
这个会议无果而终。
李玉和介绍,当时的林业部门(注:目前,园林和林业部门已合并)领导准备就此事请示市领导。李玉和记不清结果如何,但他肯定地说树没被移走。
欲除古树而未得
十三陵特区办事处不敢轻易动一棵古树。
说起庆陵两棵撑破城墙的古树,办事处绿化基建科李俊医科长称,想动一棵古树,程序繁琐,先申报昌平区林业局,昌平林业局再向市林业局(现称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申报,市林业局再向市领导汇报。
“最初修德陵时,就曾申报过,到修庆陵时,继续申报。”李俊医说:“最终,砍伐庆陵两棵古树的提议在市长办公会上没有同意。”
“后来修缮其它陵时,我们就没再申报了。知道申报也没用。”李俊医说,后来在修缮时,尽可能地将古建和古树都“护”着。至于以后古树对古建造成破坏,无法靠修补完成时该怎样,就无法预想了。
法规禁止砍伐古树
除去程序问题,古建上生长着的古树能不能去除?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擅自移植、砍伐、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第十五条中提到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中,应当采取避让保护措施;第十九条规定损害古树名木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第二十四条规定,砍伐、毁坏古树名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北京市明十三陵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擅自更新、采伐风景林木”。 也就是,古树动不得。专家李玉和认为,古树是“活文物”,是历史见证,是文化传说。只要古树活着,就不能动;只要古树没死,就应该千方百计地抢救。
李玉和说,历史悠久的古树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不能失去这么重要的旅游资源。
这位“与古树有特殊的感情”专家,曾挽救过一棵二级古树。2004年,康陵明楼东南角的一棵古树树根裸露在外,城墙也被损坏了。为保护这棵树,在他的建议下,办事处将墙加厚,并为古树做了支撑。
“不得已可整体移植”
今年,市政协委员、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文物专家王灿炽曾跟随市政协文史委视察十三陵。就古建上滋生古树一事,他反对一味保护古建,砍掉古树的观点,也反对一味保留古树,对古建造成破坏的做法。
他说砖缝里长出的古树,是多年前松树种子飘落后靠顽强的生命力长大成材,有极强的抗旱能力。
“我觉得,只要没有危险就应该先保留现状。”王灿炽说,古树存活百年,证明古建的历史悠久。古树也是景观,也是一种美。他说,只要古树对古建不造成严重威胁,对古建修缮一下就可,没必要伤害古树,应该让古建和古树相得益彰。
“假如古树真的威胁到古建的安全,对世界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可采取第二种方法——即整体移植古树。”王灿炽说,“这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的一种办法。”
王灿炽说,可以把古树移植到距离古建不远的地方,把古建按照原貌修复。可以在古树上挂上说明牌,写明什么原因移走古树,什么时候
移植的,并说明古树的品种及历史,让人永远记得古建和古树曾经是抱成一团的姐妹。
建议虽是如此,要想动古树,还是绕不过法律法规。
目前,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尚未寻得两全其美的办法,只能看着古树与城墙“相争”情形的延续,并对裂缝的城墙修修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