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崇文区北部,西花市大街30号,占地总面积1797平方米,大殿面积1098平方米,1984年1月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崇文区伊斯兰教协会的办公地点。 清真寺创建于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至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清真寺现存建筑有礼拜大殿,坐西朝东,前敞厅四间,第四殿有天井一间,以透阳光。相传,大殿中的柁木能避鸟雀,故名“孔雀木”。因其珍贵,当初建寺时为避皇家征用,在木柁上伪装铁箍数道,现铁箍尚在,并无飞禽栖息,大殿对面有上谕碑亭一间,现已将石碑移出,改为接待来宾之所。
交通:乘12路公交车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