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老成都北路7弄30号)是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会址,1959年被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建党八十周年之际,中共静安区委、静安区政府对“二大”会址进行了修复,2002年7月,“二大”召开八十周年之际正式对外开放。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根据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和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理论,为制定中国民主革命的纲领,团结全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公开发表了党的《宣言》,第一次提出了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章等重要文件,与党的“一大”一起圆满完成了党的创建任务,是党在创建发展过程中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会议。
大会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状况,讨论了党的任务,通过了《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及关于《议会行动议决案》、 《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大会选举了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当选为中央委员,邓中夏、向警予当选为候补委员。陈独秀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会后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共二大,正确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
内容转摘自: